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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

发布日期:2018-10-12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毕业生个人信息

姓 名

李谨

性 别

女

身份证号

43068219950529776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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账户信息

户名

李谨

本人联系电话

1997670786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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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户行

中国邮政储蓄银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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账号

6217995570016978671

就业单位电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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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高校审核意见(用于首次申请)

毕业学校

44118太阳成城集团

院系

体育学院

专业

体育教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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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籍号

14406140

毕业年月

2018.6.9

学制

4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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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学历(位)

本科

签订协议单位

平江县体育教育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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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籍管理部门审核意见

资助管理部门审核意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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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审核,该生所填个人信息与学籍信息情况属实。

经审核,该生符合《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》规定条件。在校期间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元,高校助学贷款 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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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人签字:

审核人签字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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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

联系电话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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盖章:

盖章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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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 日

年 月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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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生就业单位审核意见

该同志从 年 月起到我单位从事 工作,拟同意该同志按照政策规定申请贫困地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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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

联系电话:

单位公章:

年 月 日

根据规定,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分三年拨付,本次申请第 年补偿。经审核,拟同意该申请人申请 年度 元补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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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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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办人:

盖章:

年 月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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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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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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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(1)此表分次按年度填报。首次申请须经高校审核盖章,再次申报时不再需高校盖章。(2)最高学历(位)为:本科、专科、硕士、双学位、博士。(3)单位、学校信息写全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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友情链接 / Link

44118太阳成城集团体育学院